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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培养高水平人文社科专业人才
深圳市级政策。实施“文化菁英集聚工程”,通过引进、遴选培养和提供稳定经费支持、平台支持等方式,集聚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专门技术和创意人才。
宝安区配套政策。鼓励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高层次人才设立“名家工作室”,经评审认定后,给予50万元的经费资助。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水平人文社科专业人才,受聘期间贡献**的,可以给予20万元的奖励。
深圳市级政策。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用于培育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经认定的*人才、地方级*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奖励补贴。经评审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给予1亿元资助。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的团队项目,根据实际需求予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市认定的*人才、地方级*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按所获得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追加奖励补贴。对区认定的区级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
国家“”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落户我区的,给予深圳市资助经费50%、不**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国家“”、“特支”*、广东省*人才到我区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创业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给予市级资助经费50%、不**过8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对以上获得配套资助的人才或团队创业企业,给予3000平方米以内、不**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且不**过50元的场租补贴。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请表》(企业在申报系统成功填报后自动生成,请用A4纸竖版打印);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申报当月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4张表,可自行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网站“商事登记簿查询”栏目打印);
(四)商业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模板);
(五)科研项目或成果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六)**、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或知识产权承诺书;
(七)留学人员简历。
上述材料均需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按申报系统要求分别上传扫描文件;所有材料和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供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