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补贴
资助标准:支持社会机构进行园区建设和改造,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园区,对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按照实际投入资金的20%予以一次性补贴资助,每个项目获得的资助金额不**过3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文化产业园区的运营单位为申报主体;
2)上年度园区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认定或复审合格;
3)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包括为将园区改造为文化产业园区而专门投入的园区公共环境改造费用、建筑外立面改造费用、建筑内部改造费用等。
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1)《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补贴资助申请书》(在线填写);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原件扫描上传);(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4)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园区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6)园区建设相关批文复印件;
7)运营单位与业主单位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如运营单位与业主单位是同一单位,则*提供);
8)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9)租赁合同样本;
10)获评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证书复印件/复审合格证明(全部);
11)园区建设(改造)费用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12)园区当前入驻企业清单(EXCEL表格,包括企业名称、租用房号、租用面积、租赁合同时限、单价等);
13)承诺书;
14)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科技创新分项资金
国家**企业倍增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鼓励区内科技企业申报国家**企业,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奖励。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企业。
申报条件:注册在南山,上年度通过国家**企业认定。
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单位申请、初审项目申报材料,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请单位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请单位的注册情况、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区专项资金小组审定;
(八)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九)拨付资助经费。
六、所需材料
1、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国家**企业倍增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上年度认定的国家**企业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
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
七、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
信息服务和服务贸易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19年度)
为鼓励软件信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支持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开拓离岸服务外包市场。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对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代码为64或65的企业),根据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按照不**过营收增长额的1‰给予不**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申请项目的奖励金额需达到2万元)。申请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5亿元(含)小于15亿元且同比增长40%及以上(以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2.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15亿元(含)且同比增长30%及以上(以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二)支持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对经市经贸信息委认定的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给予总额不**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市经贸信息委认定的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示范项目,给予总额不**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市经贸信息委资助金额的50%给予奖励)。
(三)支持企业开拓离岸服务外包市场。对上年度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过100万美元的企业,按不**过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执行额)增长额的1‰给予不**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申请项目的奖励金额需达到2万元)。
(四)*三(二)、三(三)项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十三条*(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营收增长奖励项目的在库统计企业,可不受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备齐资料,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窗口;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单位申请,对申请单位的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的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将企业申请材料分送资金主管部门;
(三)资金主管部门进行核准(*三(三)项目需要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四)区统计部门或者相关数据审核单位核查有关指标(*三(一)、三(三)项目需要进行核查);
(五)资金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资助计划;
(六)区财政部门、区统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南山分别对企业的地方财力贡献、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和注册情况等进行核查;
(七)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区专项资金小组审定;
(九)资金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十)资金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申请三(一)“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项目的企业还需提供:
上两年度12月份的财务状况表(无月报可提供年报)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扫描上传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公章);
(六)申请三(二)“支持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项目的企业还需提供:
市有关部门出具的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相关文件(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申请三(三)“支持企业开拓离岸服务外包市场”项目的企业还需提供:
有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包含2016年度和2017年度离岸服务外包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应包含2016年度和2017年度离岸服务外包收入明细表、合同汇总表、增长率情况)(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交原件);
(八)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
七、时限要求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