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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富邦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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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 10000
  • 姓名: 吴小姐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珠江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创业财政资金申请 服务值得信赖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 发布日期:2020-11-12
  • 阅读量:144
  • 价格:1.11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深圳  
  • 关键词:珠江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珠江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创业财政资金申请 服务值得信赖详细内容

    深龙创新创业英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不良学术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2.深龙英才A、B、C类年龄分别不**过65、60、50周岁,D、E类年龄均不**过45周岁;
      3.属于“深龙英才”目录且在我局受理范围内的人才类别之一。
    (二)在龙岗区创办企业类申请人
      1.所创办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均在龙岗区,企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社会影响;
      2.所创办企业属于科技型企业或开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的科技服务企业;
      3.申请人应为所创办企业中股权占比的自然人股东(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所创办企业中实际持有的股份权益的自然人)。自然人股东为多人的,由企业推荐其中一人为创业类人才申请人;
      4.申请认定时应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
      5.每家企业只有一人可被认定为创业类人才。
    (三)在龙岗区工作类申请人
     1.申请人应与龙岗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单位应当与申请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
      2.申请认定时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均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社会保险或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申请人已离开用人单位。
    (四)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申请人
    1.带头人应当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
    2.经上级主管单位确认的核心成员应当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在龙岗区连续个人所得税均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与龙岗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请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
    3.团队在龙岗区创办企业,且该企业已获得上级主管单位无偿资助的,经上级主管单位确认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可直接认定为深龙英才;
    4.团队创办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均在龙岗区,且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企业中的合计股权占比(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企业中实际持有的股份权益)达到20%及以上。(①团队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团队认定,或被上级部门认定为相关团队时,团队成员在企业合计股权占比达到20%及以上的,可界定为符合团队创办企业关于股权占比的相关规定。②团队向区业务主管部门申报团队实际投入资助、场地费用补贴时,团队成员在企业合计股权占比达到20%及以上的,且团队项目产生的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可界定为符合团队创办企业关于股权占比的相关规定。③团队差额核心成员持有的股权不计入团队成员股权占比。)
    5.团队在龙岗区创办企业,且获得上级无偿资助单位为龙岗区外非企业单位的,未在企业中持有股权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不得按照团队成员标准申请认定深龙英才及团队成员资助;
    6.技术骨干应从事重要技术工作,且具备在龙岗区工作类申请人所规定的条件。
    7.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足5人的,差额部分核心成员可由团队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团队带头人及原始核心成员均应对差额核心成员书面认可。申请人应为“深龙英才”A-C类,从事团队项目核心工作,属于企业核心技术工作人员或董事长、总经理且具备在龙岗区工作类申请人所规定的条件。团队在龙岗区创办企业的,未在企业中持有股权的人员不得被推荐为差额核心成员。
    8.团队推荐的差额部分的核心成员、技术骨干可分批认定,但应当自团队首批成员获得龙岗区资助一年内确定完毕。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确定后不得更换,已确定的成员因离职、健康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补足。
    9.团队成员被国家、省、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按照层次和优条件,统一由区科技创新局认定。
    珠江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深圳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办法
    章总 则
    条 为大力引进我市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 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章评审对象和组织机构
    *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是指世界或国际先进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对我市**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核心团队。
    *四条 市人才工作小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评审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章 申报和推荐
    *五条 申报评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由带头人和若干名核心人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2年以上,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六条 用人单位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负责提出引进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
    符合条件但尚未有承接单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可以采取自荐方式直接申报。
      *七条 申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须填报《深圳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章 评 审
    *八条 初审。
      (一)初审工作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工作基础、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研究方向、项目建设目标等方面进行形式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九条 函审。
      (一)函审工作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团队研究的专业领域,聘请不少于7名国内外***组成*组。函审内容包括:团队带头人的学术及研究水平、团队架构、创新能力、项目可行性、市场前景与潜力、引进单位的**能力等方面。
      (二)该阶段重点对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判,由聘请的***对通过初审的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进行函审,函审未达到半数*同意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十条 现场评审。
      (一)现场评审工作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科研、技术、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的*组成*小组,负责对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进行现场评审。*小组由9名*组成,其中市外*所占比例不少于4名,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外籍*参与。
    (二)现场评审围绕团队带头人及团队的架构、学术及研究水平、创新能力、项目可行性、市场前景与潜力、引进单位的**能力等方面,采取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陈述、*提问、口头答辩、实地考察、小组讨论、无记名投票等形式进行评审。现场评审后形成*及*小组书面评审意见。
    *五章 报批和公示
    *十一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函审和现场评审意见,形成推荐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名单报市人才工作小组审批;市人才工作小组审批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名单向社会公示10天。
    *十二条 公示无异议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资助计划。
    *十三条 通过审批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人员由市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经确认为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相关配套服务**。
    *六章 管理和考核
    *十四条 签订合同与责任义务。
      (一)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期限5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合作协议必须就合作项目、资金使用、工作待遇、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成员应保证每年至少累计有6个月时间在用人单位工作。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完成约定的项目和任务后,可由原单位续聘,也可重新选择单位。
    (二)用人单位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项目合同。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对市财政资助经费要单独建账,专款**。用人单位不准在资助经费中提取管理费,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克扣和挪用资助经费。
      (三)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均应标注“深圳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资助”字样。
    *十五条 专项经费拨付。用人单位凭项目合同及相关拨款凭证到市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市财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将资助款拨入用人单位的监管帐户。
      *十六条 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与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改善科研条件等,不得用于其他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无关的开支,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十七条 年度检查。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工作1年后,从*2年开始,每年要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年度工作进展报告》。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职责履行情况、项目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年度检查不合格者,提出警告和整改措施,整改不合格者,终止使用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团队带头人和核心人员(项目组成员)不再享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各项政策规定。
      *十八条 期满评估验收。项目期满后,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管理等进行期满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正式予以授牌。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延期一年再次进行验收评估。延期后仍然验收不合格的,取消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资格,团队带头人和核心人员(项目组成员)不再享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各项政策规定。专项经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七章 附 则
    *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珠江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加强基础研究人才稳定支持
    深圳市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基础*研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对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对于基础*类科技计划(专项),可提供若干周期的项目经费支持。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高层次人才承担的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可按国家、省资助额50%,给予重点项目200万元、一般项目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珠江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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