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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富邦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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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 10000
  • 姓名: 吴小姐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深圳海归创业补贴申请 创业财政资金申请 一对一服务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 发布日期:2020-11-12
  • 阅读量:141
  • 价格:1.11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深圳  
  • 关键词:深圳海归创业补贴申请

    深圳海归创业补贴申请 创业财政资金申请 一对一服务详细内容

    “福田英才”认定标准(2016年)
    一、“认定标准”中提及的“深圳市**人才、*人才、地方级*人才、后备级人才”是指:符合《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见附件2)规定,经市人才部门认定且在任的辖区人才。
    二、“认定标准”中提及的“深圳‘孔雀计划’A类、B类、C类人才”是指:符合《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见附件3)规定,经市人才部门认定且在任的辖区人才。
    三、“认定标准”中提及的“福田区A类成长型人才”,包括:
    (一)获得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金融业及企业上市实施细则)“落户奖励”200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级别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二)获得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实施细则)“落户奖励”100万元以上的专业服务机构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级别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三)获得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企业引进奖励”、“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套支持”、“科技计划配套支持”、“科学技术奖配套支持”、“互联网重点项目配套支持”的科技型企业或科研机构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级别人员或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创新科研团队(载体)的技术负责人(每个单位限报1人)。
    (四)近5年,获得省、市(副省级)相当于深圳市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见附件2)的荣誉称号、奖项、职务及有关资格条件的区属教育系统人员及民办学校人员。
    (五)近5年,获得省、市(副省级)相当于深圳市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见附件2)的荣誉称号、奖项、职务及有关资格条件的区属医疗卫生系统人员及民营医疗机构人员。
    (六)近5年,担任省、市(副省级)医学会、预防医学会、护理学会、口腔医学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会副主委以上职务的区属卫生系统人员。
    (七)近5年,获得省、市(副省级)相当于深圳市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见附件2)的荣誉称号、奖项、职务及有关资格条件的区属文体系统人员。
    (八)经区人才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需要认定的其他人才。
    四、“认定标准”中提及的“福田区B类成长型人才”,包括:
    (一)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15%—25%的辖区企业人员。
    (二)获得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金融业及企业上市实施细则)“落户奖励”2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级别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三)获得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专业服务业”支持奖励金额排名前25%的专业服务机构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级别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四)获得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细则)扶持达到100万以上的辖区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级别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五)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辖区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每个单位限报1人)。
    (六)博士后工作站出站留福田和来福田区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人员。
    (七)近5年,获得并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属教育系统人员。
    (八)近5年,担任地市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在省、市(副省级)**医院获得并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区属卫生系统人员。
    (九)近5年,获得并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区属文体系统人员。
    (十)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的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或现有的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人员。
    (十一)经区人才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需要认定的其他人才。
    五、其他规定
    (一)以上人才认定标准中涉及《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条件,根据有关标准及政策调整情况同步调整更新,经福田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申请认定为“福田英才”的人员,须在福田区就业,并与辖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福田区创业的须为企业创始人。
    (三)同时符合各级人才认定标准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福田英才”类别,其中,符合《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员,须先申请获得市级认定,再进行区级备案。
    (四)对个别不在“福田英才”认定标准范围内的区属单位紧缺人才,经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组长提名,并经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可认定为福田区A类或B类成长型人才。
    (五)对35岁以下、本科*以上的辖区青年人才,经辖区1名深圳市**人才或*人才书面推荐,并经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可认定为福田区B类成长型人才。
    (六)“福田英才”认定申请由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受理,经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核准及公示等程序后确认“福田英才”,自确认之日起有效期5年,期满后可按标准再次申请认定。
    深圳海归创业补贴申请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百千**才工程实施方案》。 “工程”将纳入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计划”)统筹实施,坚持高端**、选拔培养*人才。
    从2012年起,用10年时间,我国选拔培养4000名左右 “百千万工程”人选,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能**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人才。其中,纳入 “**计划”的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人才1000名左右。地方部门人选选拔3万名左右,重点选拔培养具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后备人才。国家“百千**才工程”与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各地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相互协调衔接,形成分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体系。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介绍了 《实施方案》的特点和创新之处。
    亮点一:选拔范围拓展到非公领域
    “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人才倾斜。 “工程”由过去的 “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扩大到 “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为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畅通渠道。
    亮点二: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结合
    建立高级研修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层次*国情研修规划为依托,举办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高级研修班。探索建立学术休假制度,分领域、分类别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论坛、学术报告会等,支持 “工程”人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 (出境)进修考察等,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到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从事研修工作。
    亮点三:特殊培养 大胆使用
    在职务安排、考核评价、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对 “工程”人选重点培养、大胆使用。事业单位引进 “工程”人选而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支持 “工程”人选参与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工程”人选参加各类*服务基层实践活动。学术团体、学术技术会等要积极吸收 “工程”人选参加,并安排其担任一定职务,支持他们到国际组织任职。
    亮点四:坚持人才项目基地相结合
    支持 “工程”人选通过竞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计划和重*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 “工程”人选,“863”、 “973”等重大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青年科学基金等在同等条件下**立项,已承担重点项目的,完成项目任务后**给予持续滚动支持。择优安排 “工程”人选到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建设学科等担任***等重要职务。
    亮点五:支持自主组建创新团队
    支持 “工程”人选自主组建创新团队,在选题立项、科研管理、人才配置等方面给予更多自。对以 “工程”人选为核心的研究团队,自然科学基金会按规定**遴选为创新研究群体。支持“工程”人选依托重大科研项目等招收项目博士后,组建团队急需人才或助手,可打破所有制和地域限制,通过多种形式予以聘请。鼓励用人单位依托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工作站等,加强以 “工程”人选为支撑的创新团队建设。
    亮点六:紧缺人才可实行项目工资
    作出**贡献的 “工程”人选,可**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等国家科学技术和人才奖励选拔推荐。 “工程”人选可按规定享受特殊津贴,授予“国家有**贡献中青年*”称号。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向作出**贡献的 “工程”人选倾斜,对部分紧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他们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亮点七:*人才给予**资助
    逐步健全部门、地方和单位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 “工程”投入力度。将 “工程”人选纳入各地区(部门、单位)重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等**资助,并对其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等给予充分的科研自。加大中青年*后备人才支持力度,对符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等条件的**给予资助。统筹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经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和相关基金,对“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人才给予特殊支持,地方和用人单位可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亮点八:建立动态管理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 “工程”人选考核制度,建立信息档案,加强动态跟踪。将“工程”人选纳入各级重点联系*范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座谈、交流、休假等活动。探索建立“工程”人选联谊会、专业会等,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况,听取建议和意见。建立健全动态信息反馈系统,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一、关于加强对国内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学术起步阶段给予足够的支持问题。为加强对国内优秀青年人才的扶持力度,2012年实施的国家“**计划”专门设置了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每年遴选支持200名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在“**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下,各地各部门相继实施了一批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北京市“高创计划”青年项目等,加大对国内优秀青年人才特别是处于科研起步阶段人才的扶持力度。这些人才项目面向国内培养的青年人才,没有将海外留学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限制条件,也没有将其作为评审评价指标。
    为进一步加大对国内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经商有关部门,从今年开始,加快“**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执行进度,将每批次遴选规模从200名扩大到300-400名。同时,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将在国外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纳入引进范围,允许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籍人才出站一年内申请“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吸引更多的优秀非华裔青年人才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
    关于回国一年以上不能申请“千人计划”问题。主要是考虑与国内人才计划的衔接问题。回国工作一年以上的海外人才,可视同国内人才,允许申请“**计划”等国内人才支持项目。
    二、关于增加对博士后制度的支持力度,加大博士后岗位吸引力问题。为增加博士后制度的吸引力,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特作用,2012年,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一等资助、二等资助经费分别从每年10万元,5万元 ,3万元提高到每年15万元,8万元,5万元。2015年,博士后日常经费从每年5万元提高到8万元。为程度地吸引国内优秀博士毕业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6年起,人力资源社会**部、全国博士后管理会启动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新计划”集中财力和政策资源,对每年入选者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共60万元的资助。“博新计划”实施三年来,共约900名优秀博士毕业生入选,对吸引、留用本土优秀博士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在博士后群体、博士后导师和设站单位引起了积极反响,对地方和设站单位起到了显著的示范作用。今年,为了更好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给入选者搭建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我们还在北京召开了届“博新计划”*论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博新计划”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博士后研究,通过“高水平人选、高水平科研平台、高水平合作导师”的**结合,托举博士后成长的高度,使博士后人才培养成效化。
    为了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2013年起,人力资源社会**部开始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每年资助2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每年资助30万元币;每年吸引近400名优秀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或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每年资助30万元币。为拓宽博士后培养渠道,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还分别与中国香港、德国开展了“香江学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的实施,为博士后搭建了一个与国际学术界进行交流、开拓视野、启迪智慧的平台。通过引进和派出优秀的博士后人员,提高博士后的培养质量,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增加人才引进的力度。有些省市和单位在国家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带动下,启动了省级、校级引进海外博士后项目、建立了与世界高校间的国际合作,全面推动人才引进工作,提升了本地区的整体科研水平,带动了高校学科建设工作的发展。一些设站单位利用国家项目的实施,在促进博士后国际化、提高培养质量的同时,带动了学校人才引进工作,提高了设站单位整体的科研实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实施力度,进一步统筹国内外优质平台资源,从提高博士后岗位在整个科研链条、国家科技战略的重要性出发,完善制度、拓展平台,更好地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中的作用。
    深圳海归创业补贴申请
    加强基础研究人才稳定支持
    深圳市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基础*研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对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对于基础*类科技计划(专项),可提供若干周期的项目经费支持。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高层次人才承担的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可按国家、省资助额50%,给予重点项目200万元、一般项目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深圳海归创业补贴申请
    留学人员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留学人员工作,制定了 “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工作方针,提出了 “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工作要求。“十一五”期间,在党、的下,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不断加*作力度,初步构建起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的政策框架体系和综合服务体系,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回国创业、为国服务,使得我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90.54**,留学回国人员总数已达63.22**,“十一五”期间留学人员回国新增人数达到39.93**。通过实施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即 “千人计划”)已分5批共引进1000余名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建立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基地67个。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150多家,入园企业8000多家,2万余名留学人员在园内创业,人力资源社会**部与地方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38家。广大留学人员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贡献。
    重点引进领域
    “十二五”期间,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才,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人才**。
    (一)坚持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加大海外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力度,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加强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人才回国创新创业。
    (二)坚持围绕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大力引进产业*人才和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根据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调整对人才的需求,将产业发展与海外人才引进**结合,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等经济重点领域大力引进产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加快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产业化,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坚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大力引进农业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根据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对人才的需求,大力引进农业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切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带动并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
    (四)坚持围绕推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急需紧缺人才,推动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急需紧缺人才,加大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发展生产业和生活业,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五)坚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大力引进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重点举措
    “十二五”期间,以健全 “一个机制”、建设 “两个体系”、实施 “三项计划”为抓手,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形成留学人员 “回国工作、回国创业、为国服务”三位一体、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健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及各省(区、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政策实施的动态监控,建立政策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的基础上,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沟通协调,加大地区、部门、行业间的交流合作,探索定期交流制度,及时推广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典型经验,共同引导推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政策体系
    不断完善 “回国工作、回国创业、为国服务”三位一体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政策体系。继续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回国创业、为国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配套、衔接,研究制定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政策评估的具体措施。继续加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建设,不断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入出境、户籍管理、税收、医疗待遇、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项目申请、经费资助、投融资等方面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为加入外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入出境、长期居留、*居留 (“绿卡”)提供便利的政策,完善 “绿卡”待遇,制定健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
    (三)健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以各地区、各部门留学人员服务机构为主体,充分发挥国内外各类留学人员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搭建服务平台,形成主导、社会参与、相互配合、上下互动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网络。建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鼓励各方面建立留学人员信息库、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库、人才需求库、回国 (来华)*库等各类数据库,按照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实现数据库共建共享,构建面向社会和广大留学人员的留学回国工作信息平台。不断充实壮大服务机构,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拓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绿色通道,探索在海外设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站,为留学人员提供*的服务。
    专栏2: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
    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以有关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留学人员组织共同倡议、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建立的非法人行业联盟组织。成员主要包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联谊会以及其他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或群团组织。服务联盟以推动、市场运作、资源共享、互利互惠为原则,通过完善服务政策、壮大服务机构、构建服务网络、搭建服务平台、开发服务产品,建立便捷高效的留学回国人员公共服务体系。
    (四)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以配合实施 “千人计划”为**,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大力引进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鼓励国**构开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学术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并实施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百人计划”等人才引进计划,推动地方的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形成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体系。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力度,做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继续做好回国 (来华)定居*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发挥好 “千人计划”专门服务窗口的作用,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原则,提供全程专门服务。引导用人单位强化主体意识,做好选拔引进人选、搭建工作平台、提供服务**等工作。
    专栏3: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千人计划)
    由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会同、科技部、银行、、中科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2008年开始,用5-10年时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 (来华)创新创业。入选者由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授予 “国家特聘*”称号,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币的一次性补助,有关地方或部门给予配套支持。
    专栏4: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
    探索建立急需紧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形成多方共同支持的人才引进机制,重点资助我国急需发展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业、航空**等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或高级管理人才。财政一次性提供工作资助金30万元币,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至少1∶1比例的配套资金。
    专栏5: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财政对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或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进行资助,分为三档: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20万元币;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10万元币;项目启动资助,额度为2万-5万元币。
    (五)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以实施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为支撑,大力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进一步完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资金和创业基金,引导、吸引重点领域、行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回国创业。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完善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金融支持,推进建立留学人员创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技创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以建立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指导会、举办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创业辅导工作。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引导和管理,建立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估体系,开展留学人员创业园规范化建设。
    专栏6: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以加快其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快速发展。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币,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币。相关地方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专栏7: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指导会
    由人力资源社会**部会同欧美同学会共同成立。*会成员由风险投资、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以及创业成功的留学人员企业家、留学人员创业园负责人等组成。主要通过创业培训、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开展深度合作、推介优秀企业等形式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创业指导与服务,助推留学人员企业快速成长。
    (六)鼓励海外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以实施 “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为基础,整合各项为国服务活动再上新台阶。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加大政策、资金和人才支持力度,制定各种有针对性的人才计划吸引海外人才为国服务。鼓励服务形式创新,继续办好多种形式的留学人才、项目交流会、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团等活动。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设立短期流动岗位,聘用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回国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或讲学。进一步实施“春晖计划”等项目,鼓励海外留学人才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为国服务。鼓励海外留学人员组织回国建立为国服务基地,支持他们结合国内重点领域、行业的需要开展专项为国服务活动。
    专栏8: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
    为鼓励广大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智力报国,人力资源社会**部对有关部门、地方组织的规模较大、比较有代表性的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提供政策支持、信息支持和资金支持,加大服务**力度。资助共三类:一是特别资助,每项给予20万元币;二是重点资助,每项给予15万元币;三是一般资助,每项给予10万元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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