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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富邦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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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 10000
  • 姓名: 吴小姐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深圳海外回国人员创业补贴申请咨询 创业补贴资金申请 业界口碑良好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 发布日期:2020-11-12
  • 阅读量:108
  • 价格:1.11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深圳  
  • 关键词:深圳海外回国人员创业补贴申请咨询

    深圳海外回国人员创业补贴申请咨询 创业补贴资金申请 业界口碑良好详细内容

    加强教育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深圳市级政策。完善“鹏城学者计划”,每个实施周期设置长期和短期特聘教授岗位各不少于45个,并给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深入实施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引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教育科研*。
    宝安区配套政策。未来五年,我区基础教育系统计划培育和引进区级及以上名校长20名、名师300名、名校长和名师培养对象700名。对基础教育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作为校长的可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补贴,作为教师的可给予40万元—150万元奖励补贴。鼓励优秀校长、优秀教师成“名”成“家”,对区级及以上名校长、名师、名校长和名师培养对象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名校长、名师建立工作室,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每培养1名区级及以上名校长、名师,分别给予主持人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挖掘并培养宝安“未来教育家”,每位培养对象提供一个周期20万元的培养资金,培养周期内每个团队每年安排经费5万元。鼓励教育人才提升专业素质,对取得在职研究生*学位的,可给予全额学费补贴,不**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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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寻聘奖励办法
    条 为深入实施罗湖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打造人才竞争优势,调动社会各方引才积极性,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协会和企业为罗湖区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所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合法注册经营、从事人才委托招聘业务的专业机构;
    本办法所指专业协会,为合法注册开展活动,具有人才服务职能和相关的协会组织;
    本办法所指企业包括在高端生产业(银行、证券、财务、保险、基金、私募、创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互联网+”产业(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和未来产业(生命健康、海洋经济、航空**、**以及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产业领域内的企业;
    本办法所引进人才需符合《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办法》所涵盖的产业领域。
    *三条 符合*二条规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协会和企业,引进符合罗湖区产业发展需要、到罗湖区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千人计划”人才、“特支计划”人才、省“珠江人才计划”人才、市“孔雀计划”海外A 类人才和国内A 类人才、深圳市认定的**人才、*人才或外省、副省级以上市认定的上述同类同等级人才,每引进1 名奖励8 万元币;
    引进市“孔雀计划”海外B 类人才、“孔雀团队”核心成员、深圳市认定的地方级*人才或外省、副省级以上市认定的同类同等级人才,每引进1 名奖励5 万元币;
    引进市“孔雀计划”海外C 类人才、深圳市认定的后备级*人才、市“鲲鹏计划”人才或经外省、副省级以上市认定的同类同等级人才,每引进1 名奖励3 万元币;
    引进“千人计划”、“特支计划”、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孔雀计划”人才本人及其带领的团队、深圳市认定的**人才、*人才本人及其带领团队或外省、副省级以上市认定的上述同类同等级人才团队,每引进1 个,奖励10 万元币。团队人数要求至少3 人以上,且人才级别不低于市“孔雀计划”海外C 类人才、深圳市认定的后备级*人才或经外省、副省级以上市认定的同类同等级人才;
    罗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协会和企业申请奖励前,引进的上述人才或团队成员须在罗湖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6 个月以上。
    *四条 人才引进奖励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审核、认定,报区人才工作小组审批后发放。引才奖励每年11 至12 月开放申请,次年6 月底前发放完毕,所需经费纳入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工作年度预算。
    *五条 引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协会和企业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引进人才简历;
    (2)引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协会和企业或引进人才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护照)、人才资格证明等;
    (4)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
    (5)引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人企业签订的委托招聘合同或协议;
    (6)引进的人才或团队成员自入职之日起6 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每个人才引进奖励只能由1 个单位申请。
    *六条 采用虚假申报手段或申请资料骗取奖励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专业协会,由区人力资源局收回发放的奖励,并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条 区人力资源局在本办法印发之日起45 天内制定业务流程和相关材料、表格并向社会公布。
    *八条 本办法所指“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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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新区人才工作“鸿鹄计划”系列实施方案
    为推进落实《深圳市委、深圳市印发〈关于促进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 号),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作用,提升光明新区的人才竞争力,根据新区现代化国际化
    绿色新城建设战略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新区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人才**发展措施,科学谋划人才工作改革、制定人才政策,坚持人才资源**开发、人才资本**积累、人才服务****,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人才**发展及“鸿鹄计划”系列方案,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作用,建立更加规范、运行畅顺的“鸿鹄计划”人才工作机制,把各类人才聚集到绿色新城建设和产业发展中来,实现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城市发展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力争到 2020 年,新区引进培育千名“鸿鹄人才”,逐步形成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竞争优势。
    三、重点任务
    (一)新区“鸿鹄人才”评选认定。
    1.“鸿鹄人才”涵盖范围。新区“鸿鹄人才”包括**人才、高层次*人才、教育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成长型人才等四大类高层次人才。
    2. 编制评选认定标准。新区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组织人事局,以下简称新区人才办)根据新区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编制《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标准(试行)》,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认定标准》。新区“鸿鹄人才”从已在辖区各行业工作的优秀人才中认定产生,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3. 规范评选认定程序。新区人才办于每年 8 月份受理“鸿鹄人才”的认定申请,申请程序按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公示等程序规定执行。经认定的人选编入“鸿鹄人才”库,并颁发相应的人才证书,享受各项配套政策待遇和奖励。
    (二)新区“鸿鹄人才”引进奖励。
    4.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深圳市**人才**创办的法人单位或产业单位,落户新区的,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面积不**过 3000 平方米的生产研发场所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每年不**过 120 万元,补贴年限为前 3 个财政年度。
    5.*人才、“千人计划”人才**的团队来新区创业,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面积不**过 2000 平方米的生产研发场所租金补贴;市“孔雀计划”人才来新区创业,根据 A、B、C 类不同人才级别和实际需要,分别提供面积不**过 2000、1000、500 平方米生产研发场所租金补贴;上述租金补贴每年不**过 80万元,补贴年限为前 3 个财政年度。
    6.加大人才申报支持力度。对支持本单位人员申报深圳市**人才、*人才、“孔雀计划”A、B 类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每成功获批 1 人,按新区“鸿鹄人才”奖励标准总额的30%,一次性给予该单位作为人才培养奖励补贴。
    7.设立“引才伯乐奖”。对引进相当于我市**人才、*人才和地方级*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孔雀计划”团队的企事业单位除申请市奖励补贴外,每引进一人(或团队)新区将根据人才的级别,给予该单位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并对引进上述人才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给予上述标准 10%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具体标准见《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奖励办法》。
    (三)新区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
    8. 提升产业人才集聚能力。围绕新区的产业发展战略,立足于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招商与招才、引资与引智”**结合,引进一批具备高水平的技术人才。支持企业重点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培养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
    9.加强教育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深圳市*十高级中学、新区外国语学校,深入实施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引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教育科研*;通过多种途径,为新区新建、扩建的学校引进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扩大新区教育资源供给,缓解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形成新区教育人才集聚高地。
    10. 深入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依托*附属*七医院、市中医院光明院区,着力引进培育名医(名科)、名院长、名诊所,吸引一批高水平医学人才和团队,大幅提高新区的医疗水平。
    (四)新区党政人才队伍结构优化。
    11.加快引进急需党政人才。对新区急需的城市管理治理、工程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金融管理、社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党政人才,可面向全国招聘,实行聘期管理,新区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
    12. 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好中青班、处干班、挂职及各类主体班的教育培训功能,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和艰苦岗位锻炼,选拔任用向基层*人才适当倾斜,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党政人才队伍。
    (五)新区高技能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13.着力加强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对引进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 2 万元、3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职员工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高技能人才的素质提升培训,通过
    考评鉴定获得国家或深圳市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2 万元一次性奖励。
    14.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开展“鸿鹄工匠”竞赛评选活动,鼓励支持新区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市、省、国家乃至国际性的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和个人申报技能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申报成功的,新区在市级资助的基础上,给予同等额度的资助。户籍仍在市外的“鸿鹄工匠”可申请直接办理迁入深圳户籍。
    15.支持总部设在新区且有条件的重点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共建特色学院,建设集职业培训、技能实训、技能鉴定和推荐就业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经新区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项目总投资额 10%的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不**过 100 万元。鼓励支持企业和行业协会实施“技能菁英工程”,面向社会和企业在职员工开展高级工以上水平的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的给予 3000 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六)新区“鸿鹄人才”载体规划建设。
    16.扩大留学生创业园规模。充分发挥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作为人才、项目、团队良好结合的示范平台作用,鼓励培育开办创业创新基地。对入驻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基地的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给予不**过 20 万元的研发启动资助。
    17.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鼓励和支持辖区企事业单位创造条件,建立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不断壮大新区博士后研究人员队伍。对批准设立在新区的博士后工作站、实践基地,其设站资助由新区参照市资助额度追加 50%比例的配套资助。
    18.大力扶持创客发展。鼓励高等院校、**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加速器、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给予 150 万元的建设资助,对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创业基地予以 100 万元资助。从现有的企业家、技术*、高层次人才中招募一批创客导师,为创客实践室、创客空间提供创新指导。
    (七)贯彻落实人才安居措施。
    19.符合市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的各类人才,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当事人申请享受市安居政策待遇;新区其他高层次人才,可参照《光明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奖励试行办法》执行。
    20. 依据《深圳市委、深圳市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13 号)的有关规定,建设筹集和供应新区的人才住房,并建立供应制度,综合考虑人才的服务年限、人才层级、社会贡献等因素,确保人才住房建设、分配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同时,从新区在建和已建成的**房预留部分房源作为人才住房。
    21. 实物住房根据不同层次、类别的人才逐步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获得实物住房的人才,可按《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府令* 273 号)、《深圳市委、深圳市印发〈关于促进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 号)的相关规定,申请租房补贴。通过新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积分入户引进的在职人才、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可依条件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八)新区人才综合服务**。
    22.建立以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加强重点人才工程监测评估,建立人才项目退出机制,逐步向社会中介组织及市场转移人才评价职能。
    23.提供人才落户服务。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取得深圳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以上或大专以上*人才,实行直接落户。建立统一的落户管理信息平台,简化人才落户申办手续和审批流程。新区组织人事局设立“人才专户”,为暂时找不到落户地址的各类人才提供户籍服务。
    24. 妥善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申请到新区以外的学校就读的“鸿鹄人才”子女,执行市级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申请在新区学校就读的“鸿鹄人才”子女,统一纳入积分申请学位制度,根据“鸿鹄人才”的不同类型,赋予足够的分值,确保人才子女能顺利入学。具体办法由新区公共事业局在每年度的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文件中明确。
    25.提升医疗**水平。新区为“鸿鹄人才”提供更完善、更高水平的医疗**。对于在新区各医院的“鸿鹄人才”,可由新区公共事业局制发“人才就诊卡”,**预约,
    参照三级医疗保健待遇享受每年一次健康体检,费用从新区相关资金中列支。
    26.新区认定的“鸿鹄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访问、短期进修等,符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深圳市财政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4〕7 号)申报条件的,可向市里申报学术研修津贴,并由新区参照市级标准的 50%追加补贴。
    27.建立人才投入****机制。新区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 万元,用于实施新区人才**发展及“鸿鹄计划”。
    28.实行联系服务人才制度,每位区联系 2-3名、处级联系 1-2 名高层次人才,加强与人才的沟通和交流,关心所联系人才在工作、生活、学习、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9. 加大创新创业金融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设立新区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充分发挥辖区银行机构的融资功能,对“鸿鹄人才”创办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信用贷款和贷款担保支持。
    深圳海外回国人员创业补贴申请咨询
    优化党政人才队伍专业结构
    深圳市级政策。立足中长期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培养党政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双百苗圃计划”,遴选100名左右金融、工程技术、科技类等紧缺专业人才到任务重、工作难的岗位“墩苗”;招录100名左右金融、工程技术、科技类等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基层做“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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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中金富邦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10000,联系人是吴小姐。 主要经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 1000 万元。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企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