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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富邦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12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 10000
  • 姓名: 吴小姐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深圳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 创业财政资金申请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 发布日期:2020-11-12
  • 阅读量:113
  • 价格:1.11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深圳南山区  
  • 关键词:深圳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

    深圳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 创业财政资金申请详细内容

    光明新区人才工作“鸿鹄”系列实施方案
    为推进落实《深圳市委、深圳市印发〈关于促进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 号),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作用,提升光明新区的人才竞争力,根据新区现代化国际化
    绿色新城建设战略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新区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人才**发展措施,科学谋划人才工作改革、制定人才政策,坚持人才资源**开发、人才资本**积累、人才服务****,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人才**发展及“鸿鹄”系列方案,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作用,建立更加规范、运行畅顺的“鸿鹄”人才工作机制,把各类人才聚集到绿色新城建设和产业发展中来,实现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城市发展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力争到 2020 年,新区引进培育千名“鸿鹄人才”,逐步形成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竞争优势。
    三、重点任务
    (一)新区“鸿鹄人才”评选认定。
    1.“鸿鹄人才”涵盖范围。新区“鸿鹄人才”包括**人才、高层次*人才、教育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成长型人才等四大类高层次人才。
    2. 编制评选认定标准。新区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组织人事局,以下简称新区人才办)根据新区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编制《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标准(试行)》,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认定标准》。新区“鸿鹄人才”从已在辖区各行业工作的优秀人才中认定产生,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3. 规范评选认定程序。新区人才办于每年 8 月份受理“鸿鹄人才”的认定申请,申请程序按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公示等程序规定执行。经认定的人选编入“鸿鹄人才”库,并颁发相应的人才证书,享受各项配套政策待遇和奖励。
    (二)新区“鸿鹄人才”引进奖励。
    4.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深圳市**人才**创办的法人单位或产业单位,落户新区的,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面积不**过 3000 平方米的生产研发场所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每年不**过 120 万元,补贴年限为前 3 个财政年度。
    5.*人才、“”人才**的团队来新区创业,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面积不**过 2000 平方米的生产研发场所租金补贴;市“孔雀”人才来新区创业,根据 A、B、C 类不同人才级别和实际需要,分别提供面积不**过 2000、1000、500 平方米生产研发场所租金补贴;上述租金补贴每年不**过 80万元,补贴年限为前 3 个财政年度。
    6.加大人才申报支持力度。对支持本单位人员申报深圳市**人才、*人才、“孔雀”A、B 类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每成功获批 1 人,按新区“鸿鹄人才”奖励标准总额的30%,一次性给予该单位作为人才培养奖励补贴。
    7.设立“引才伯乐奖”。对引进相当于我市**人才、*人才和地方级*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孔雀”团队的企事业单位除申请市奖励补贴外,每引进一人(或团队)新区将根据人才的级别,给予该单位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并对引进上述人才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给予上述标准 10%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具体标准见《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奖励办法》。
    (三)新区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
    8. 提升产业人才集聚能力。围绕新区的产业发展战略,立足于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招商与招才、引资与引智”**结合,引进一批具备高水平的技术人才。支持企业重点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培养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
    9.加强教育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深圳市*十高级中学、新区外国语学校,深入实施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引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教育科研*;通过多种途径,为新区新建、扩建的学校引进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扩大新区教育资源供给,缓解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形成新区教育人才集聚高地。
    10. 深入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依托*附属*七医院、市中医院光明院区,着力引进培育名医(名科)、名院长、名诊所,吸引一批高水平医学人才和团队,大幅提高新区的医疗水平。
    (四)新区党政人才队伍结构优化。
    11.加快引进急需党政人才。对新区急需的城市管理治理、工程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金融管理、社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党政人才,可面向全国招聘,实行聘期管理,新区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
    12. 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好中青班、处干班、挂职及各类主体班的教育培训功能,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和艰苦岗位锻炼,选拔任用向基层*人才适当倾斜,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党政人才队伍。
    (五)新区高技能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13.着力加强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对引进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 2 万元、3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职员工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高技能人才的素质提升培训,通过
    考评鉴定获得国家或深圳市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2 万元一次性奖励。
    14.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开展“鸿鹄工匠”竞赛评选活动,鼓励支持新区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市、省、国家乃至国际性的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和个人申报技能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申报成功的,新区在市级资助的基础上,给予同等额度的资助。户籍仍在市外的“鸿鹄工匠”可申请直接办理迁入深圳户籍。
    15.支持总部设在新区且有条件的重点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共建特色学院,建设集职业培训、技能实训、技能鉴定和推荐就业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经新区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项目总投资额 10%的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不**过 100 万元。鼓励支持企业和行业协会实施“技能菁英工程”,面向社会和企业在职员工开展高级工以上水平的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的给予 3000 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六)新区“鸿鹄人才”载体规划建设。
    16.扩大留学生创业园规模。充分发挥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作为人才、项目、团队良好结合的示范平台作用,鼓励培育开办创业创新基地。对入驻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基地的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给予不**过 20 万元的研发启动资助。
    17.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鼓励和支持辖区企事业单位创造条件,建立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不断壮大新区博士后研究人员队伍。对批准设立在新区的博士后工作站、实践基地,其设站资助由新区参照市资助额度追加 50%比例的配套资助。
    18.大力扶持创客发展。鼓励高等院校、**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加速器、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给予 150 万元的建设资助,对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创业基地予以 100 万元资助。从现有的企业家、技术*、高层次人才中招募一批创客导师,为创客实践室、创客空间提供创新指导。
    (七)贯彻落实人才安居措施。
    19.符合市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的各类人才,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当事人申请享受市安居政策待遇;新区其他高层次人才,可参照《光明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奖励试行办法》执行。
    20. 依据《深圳市委、深圳市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13 号)的有关规定,建设筹集和供应新区的人才住房,并建立供应制度,综合考虑人才的服务年限、人才层级、社会贡献等因素,确保人才住房建设、分配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同时,从新区在建和已建成的**房预留部分房源作为人才住房。
    21. 实物住房根据不同层次、类别的人才逐步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获得实物住房的人才,可按《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府令* 273 号)、《深圳市委、深圳市印发〈关于促进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 号)的相关规定,申请租房补贴。通过新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积分入户引进的在职人才、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可依条件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八)新区人才综合服务**。
    22.建立以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加强重点人才工程监测评估,建立人才项目退出机制,逐步向社会中介组织及市场转移人才评价职能。
    23.提供人才落户服务。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取得深圳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以上或大专以上*人才,实行直接落户。建立统一的落户管理信息平台,简化人才落户申办手续和审批流程。新区组织人事局设立“人才专户”,为暂时找不到落户地址的各类人才提供户籍服务。
    24. 妥善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申请到新区以外的学校就读的“鸿鹄人才”子女,执行市级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申请在新区学校就读的“鸿鹄人才”子女,统一纳入积分申请学位制度,根据“鸿鹄人才”的不同类型,赋予足够的分值,确保人才子女能顺利入学。具体办法由新区公共事业局在每年度的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文件中明确。
    25.提升医疗**水平。新区为“鸿鹄人才”提供更完善、更高水平的医疗**。对于在新区各医院的“鸿鹄人才”,可由新区公共事业局制发“人才就诊卡”,**预约,
    参照三级医疗保健待遇享受每年一次健康体检,费用从新区相关资金中列支。
    26.新区认定的“鸿鹄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访问、短期进修等,符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深圳市财政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4〕7 号)申报条件的,可向市里申报学术研修津贴,并由新区参照市级标准的 50%追加补贴。
    27.建立人才投入****机制。新区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 万元,用于实施新区人才**发展及“鸿鹄”。
    28.实行联系服务人才制度,每位区联系 2-3名、处级联系 1-2 名高层次人才,加强与人才的沟通和交流,关心所联系人才在工作、生活、学习、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9. 加大创新创业金融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设立新区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充分发挥辖区银行机构的融资功能,对“鸿鹄人才”创办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信用贷款和贷款担保支持。
    深圳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本标准所指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境)外高级*和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高级*分为A、B二类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分为A、B、C三类人才。
    A类人才需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很高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科学家、艺术家;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且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并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B类人才需在某一领域造诣较深,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较大贡献,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力的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为业内普遍认可的高级*、学者、技术人员。
    C类人才需在国际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拥有我市急需的技术发明、**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市急需的特殊人才(该类人才不包括国(境)外国*)。
    获“国家友谊奖”和“南粤友谊奖”,仍在深圳工作的国(境)外高级*可分别认定为A类、B类人才。
    获选“”和广东省“*人才”,仍在深圳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分别认定为A类、B类人才。
    一、国(境)外高级*
    (一)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类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认定为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领域A类人才(见说明1)。
    (1)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在深圳创业,其**技术国际或,所创企业属于深圳市鼓励发展产业领域,特别是深圳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且年销售额达五亿元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
    (2)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在深圳创业,其**技术国际或,所创企业被认定为国家**企业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
    (3)担任过世界**企业总部**执行官、**技术官或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受聘本市规模以上企业(见说明2)。
    (4)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会;
    (5)国际金融机构**执行官或***(见说明3);
    (6)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官(见说明3)。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认定为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领域B类人才(见说明1)
    (1)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在深圳创业,其**技术国际或,所创企业属于深圳市鼓励发展产业领域,特别是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且年销售额达三亿元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
    (2)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在深圳创业,其**技术属于国内水平,其所创企业被认定为深圳市**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
    (3)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在深圳创业,其**技术属于国内水平,且该技术成果被认定为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或自主创新产品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
    (4)受聘为本市国家**企业**技术*。
    (二)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类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受聘于深圳市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机构的,可认定为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领域A类人才。
    (1)获得以下奖项: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2)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英国、加拿大、意大利、俄罗斯、荷兰、澳大利亚、西班牙、瑞典、韩国、新加坡、瑞士、芬兰、挪威、丹麦、比利时、奥地利国家学术*机构会员(见说明4)。
    (3)担任过国际学术组织或副(见说明4)。
    (4)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负责人或**科学家。
    (5)担任过世界**大学(见说明5)校长、副校长。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受聘于深圳市科研学术与教育机构的,可认定为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领域B类人才。
    (1)担任过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国立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高级研究员。
    (2)近5年,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3)近5年,获得美国等国家科学基金“杰青”类资助。
    (4)近5年,在Nature或Science上发表论文的或通讯作者。
    (5)担任过世界**大学(见说明5)教授。
    (6)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取得专科医师资格的人员;或在以上8国获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在原直属11所医学院校博士毕业,取得国内**及以上综合医院或副省级以上城市专科医院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文化艺术与体育类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受聘于深圳市文化艺术与体育机构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层经营管理职务的,可认定为文化艺术与体育领域A类人才。
    (1)担任过世界乐团**指挥、世界音乐学院教授、国际艺术比赛评委会、副。
    (2)近5年,在海外获得过建筑奖、工业设计奖、文学奖、电影奖、电视奖、戏剧奖、音乐奖、广告奖中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艺术比赛一类大奖个人奖项。
    (3)近5年,在世界歌剧院或音乐厅以个人专场出演的艺术家。
    (4)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或近两届列入项目的**、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受聘于深圳市文化艺术与体育机构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经营管理职务的,可认定为文化艺术与体育领域B类人才。
    (1)担任过世界音乐学院副教授、国际艺术比赛评委会评委。
    (2)近5年,获得过国际艺术比赛一类一等奖或二类大奖个人奖项。
    (3)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或近两届列入项目的**、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4)近5年,在海外广电影视、广告传播、网络游戏、动漫设计、报业出版、演艺娱乐、艺术品市场、文化贸易与投资、文博、文化旅游等业内有影响的文化产业企业担任过公司级经营管理职务或**技术*。
    (5)获得国际业内认可的导演、画家、演奏家、舞蹈家、雕塑家、珠宝文物鉴赏家、工艺美术师。
    上述第4、5种情形,需经评审方可确认,其他情形可直接认定。
    二、留学回国人员
    (一)A、B类标准
    按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体育的国(境)外高级*A、B类标准认定。
    (二)C类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深工作、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认定为C类人才:
    1.担任过世界**大学副教授。
    2.近5年,以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3篇。
    3.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在深圳创业,其**技术属国内先进水平,所创企业年销售额达一亿元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
    说明:
    1.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类中“**技术国际或”、“深圳市鼓励发展产业领域”、“深圳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等表述需提(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材料证明。
    2.“规模以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也称规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以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商业企业,也称限额以上商业企业,主要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含外贸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3.国际金融机构主要指美国高盛、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花旗银行、国际集团、英国汇丰、法国兴业银行、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荷兰银行、ING集团、德意志银行、德勒斯登银行、瑞士信贷波士顿、日本瑞穗金融集团、三菱UFJ金融集团、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中国台湾银行、富邦金融控股、国泰金融控股、大众金融控股、新加坡星展银行。国际会计事务所主要指普华永道、德勤、安永、毕马威、捷安、艾格斯、安博、博太、贝克、德豪、费都寿、浩华、浩信、华利信、均富、克瑞斯、罗申美、联合会计师、摩斯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4.外国学术机构会员,中国一般将其统一翻译为“院士”,海外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主要包括美国国家科学院和国家工程院、日本科学院和工程院、法国国家科学院和工程院、德国科学院和国家工程院、英国**学会和**工程院、加拿大**学会和**工程院、意大利科学院、俄罗斯国家科学院和工程院、荷兰**科学院、澳大利亚科学院和工程院、西班牙**科学院和工程院、瑞典**科学院、韩国国家科学院和国家工程院、新加坡国家科学院、瑞士科学院、芬兰科学院、挪威科学院、丹麦**科学院、比利时**科学院、奥地利科学院。国际学术组织主要包括IEEE、IEE、IEC、APS、AIMBE。
    5.按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大学排行榜》两个排名中的同列学校。
    6.本标准未涵盖但具备本标准各条同等条件者,可根据《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申请评审认定。
    深圳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
    一、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过2亿元币。
    (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9年1月1日(含)以后。
    (五)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七)**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比赛安排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网站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网站是报名参赛的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5日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以下简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二)地方赛。
    1.地方赛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加强对赛事的管理,接受社会对赛事的监督。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2.地方赛主名称为:*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赛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同时各地可冠以反映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3.地方赛通过初赛、复赛、决赛逐级遴选评出优胜企业(各地可调整比赛轮数),除初赛可采用会议或网络书面评审外,其他比赛均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初赛环节要邀请相关技术*,以项目的科技创新性为主要指标进行评审。
    4.地方赛整体比赛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面对面答辩现场应进行录像,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5.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自主设立地方赛奖项,并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服务。
    6.不举办地方赛省份的参赛企业,除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间协商参加相关地方赛区比赛的,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有权安排其参加综合赛区比赛。参赛企业比赛成绩在各赛区内综合排列。
    地方赛比赛时间:2019年7月至8月
    (三)入围推荐。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举办地方赛情况和参赛企业数量,分配各赛区入围全国总决赛名额。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地方赛成绩产生拟入围企业名单。成长组的入围企业晚必须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未获得编号的成长组企业不得参加全国总决赛。
    2.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对拟入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逐一形成尽职调查报告。不接受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入围全国总决赛。
    3.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书面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名单,附上尽职调查报告,并完成网上推荐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或网上推荐,或未附尽职调查报告的企业,不得入围全国总决赛。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网站上公示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企业方可参加全国总决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入围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8月31日
    (四)全国总决赛。
    1.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按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六个行业分别举办。行业总决赛的举办城市和时间另行公布。
    2.全国总决赛按初创企业组360个和成长企业组1080个左右规模进行比赛。不按时参赛的企业视为自动弃权。
    3.行业总决赛由半决赛、决赛两个环节组成,评委以创投*为主,比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半决赛和决赛现场向创投*等观众开放,并通过有关网络平台等进行直播。
    4.每个行业总决赛半决赛后,评选出大赛优秀企业和晋级决赛的企业。
    5.每个行业总决赛决赛后,初创企业组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成长企业组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全国总决赛比赛时间:2019年9月至11月
    三、服务政策
    (一)大赛优秀企业支持政策。
    1.择优推荐给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
    2.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3.择优推荐参加“创新人才推进”等相关评选,以及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
    (二)配套服务活动。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行业总决赛期间将组织配套活动,为企业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培训辅导、融资路演、展览展示、大企业对接等。
    深圳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人才创业补贴申请
    Q企服,提供粤港澳地区各类创业补贴资金申请,人才认定,人才资助,创业资助,创业补贴资金申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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