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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富邦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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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 10000
  • 姓名: 吴小姐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前海融资租赁公司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详情请咨询吴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4-11
  • 阅读量:272
  • 价格:12.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2.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深圳  
  • 关键词:

    前海融资租赁公司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详情请咨询吴详细内容

    前海融资租赁公司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详情请咨询吴 
    
    融资租赁公司申办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较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6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较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前海融资租赁公司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详情请咨询吴 
    
    
    7设立程序 
    1、外商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2、立外商投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向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2)、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上述文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 
    (3)、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商务部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3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4、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租赁业务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按照**项规定的程序,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前海融资租赁公司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详情请咨询吴 
    
    法律依据 
    1、《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2、《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3、《*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4、《*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5、《*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6、《*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7、《*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8、《*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8存在问题 
    
    1、对融资租赁认识不足,经营观念落后 
    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较先是出于解决国内资金不足和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的需要,通过贸易与金融的结合,用融资的方式达到融物的目的。虽然融资租赁具有促进投资、融资、促销和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但这些功能作用在实践中并未得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共识。长期以来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过于强调融资租赁的金融功能,而忽视或否认融资租赁的其他功能,因此造成业务品种基本上还属于单一融资租赁,也造成了融资租赁等同于分期付款购买设备的认识偏差,企业租赁意识淡薄,融资租赁业务本身具有的特殊功能和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经营上没有树立以租赁企业为中心的市场营销观念,只注重资金的融通,而忽视了为承租人提供租赁全过程中的*、多样化的综合服务。 
    2、规模较小,资金短缺 
    虽然从数量上看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已不少,但规模大都很小。有鉴于此,《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了金融租赁公司1亿元人民币的较低注册资本要求,但目前能达到这个标准的不到10个。由于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太少,不仅很多大宗业务无法开展.而且抗风险能力差。 
    租赁业是一项需大量长期资金投人的行业,而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筹资渠道单一,主要来源为吸收少量信托和委托存款,且以短期资金为主,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则为中外股东的融资,两者都缺乏长期稳定的融资来源,严重制约其发展。从现阶段看,由于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性质上仍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故不能纳人国家信贷计划,无法获得长期性贷款补充自有资金;虽然《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可发行金融债券,但至今也没有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上我国金融市场欠发达,融资受到限制;向金融机构大量借款,又缺乏足够担保财产;而通过转租赁和回租进行外汇融资,又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债额度管理的较大限制;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则只能向外筹资。这些使得融资租赁企业仍然没有足够的融资来源。 
    3、经营范围较小,业务形式单一 
    融资租赁业在20世纪80年代引人我国,原本只把它作为引进外资的一个渠道,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这种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大多以经营简单融资租赁为主,经营范围狭小,产品单一,主要以转租赁形式开展国际承租业务,以引进外资和设备为主要内容。对国内企业间的设备融资业务开展得较少,对出口租赁业务则尚处于尝试阶段,且大都采用资金配置效率低下且风险较大的自营租赁方式,主要依靠公司自身的资金开展租赁业务,这更加剧了资金短缺。 
    4、管理体制不顺,经营不规范,历史包袱沉重 
    首先,我国对融资租赁公司缺乏统一的管理,对融资租赁公司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审批和监管部门。现在中资金融租赁公司归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归外经贸部管理,地方中资非金融性的租赁公司由各级地方**审批管理。另外涉及外汇部分还需要外管局审批,涉及税收还要税务部门审批,预提税还需要涉外税务部门审批。在管理方法上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国有企业的模式。这种多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租赁公司的健康发展。其次,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欠规范,表现为: 
    (1)租赁主业不**,小而全。相当多的租赁公司脱离主业经营,进人房地产投资、高息揽存和证券投资等领域; 
    (2)没有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 
    对租赁项目事先缺乏慎重、全面的评估,盲目投资现象普遍,更加大了经营风险,致使大量租金无法收回。部分公司租赁资产比例偏低,甚至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另外,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还饱受欠租拖累。我国融资租赁业起步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的非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主要股本结构是国有资产,早期的融资租赁项目都是按计划经济投资体制、由**推荐并担保的项目,且都是高负债经营的新项目,故现在租赁公司的一部分债务纯属旧投资体制下的政策性负债,至今还没有彻底解决。据初步统计,需要解决的历史遗留下来的巨额欠租大约4亿美元。阁加上承租人的信用得不到保证,拖欠大量租金,导致租赁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进一步开展业务甚至因此导致部分租赁公司破产或濒临破产。 
    5、对融资租货的理论研究滞后,专业人员严重不足 
    长期从事融资租赁的专业人才不过2000人,专业的理论工作者更是凤毛麟角。融资租赁的业务实践宣传也大多停留在国际上80年代对融资租赁的理解上。 
    6、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对租赁行业的认识存在偏差。长期把融资租赁看成是“租赁贷款”,很多企业对之根本不了解,造成我国租赁市场小,融资租赁还未成为金融领域中可与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并驾齐驱的行业。 
    其次,对融资租赁业的管理法规有待完善。虽然融资租赁业务早在1981年已在我国开展起来,但直到1996年才由较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明确融资租赁法律关系。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将融资租赁作为列名合同在一个分章中作出规定,成为我国较早的租赁法律文件,从而改变了融资租赁无法可依的状况。随后又颁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一租赁》。但这些法律法规还欠具体,有待完善。 
    *三,缺乏强有力的指导和政策支持。我国还没有设立全国性的租赁协会,加强对租赁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也缺乏对租赁公司应有的鼓励扶持政策,尤其是在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方面。 
    前海融资租赁公司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详情请咨询吴 
    
    详细出处参考/shenzhen/zizhi/a14296191.html

    http://m13420985992.cn.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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